第669章(第2页)
以后富裕起来之后,少不得要买很多东西。但是村里人多眼杂,难保会吸引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。
所以地窖不仅仅是用来储存粮食的,也是为了防止被有心之人发现家里的情况。
“这……这是什么?”陆明非的惊呼声响起。
林锦玉赶忙走到厨房,就看到他花容失色的站在背篓前。
低头一看,是那只死了有一段时间的野鸡了。
“今天晚上吃这只野鸡,你是想喝鸡汤,还是直接吃炒的?”
陆明非:“……鸡汤吧。”
得益于好几辈子的经验,林锦玉杀起鸡来的时候,格外的顺手,手起刀落,鸡头斩落,因为早就死了,所以也没有必要放血。
用烧开的水烫鸡毛,烫的差不多了之后,就捞出来开始拔鸡毛。野鸡的毛颜色很亮眼,比家鸡多了很多种颜色。
而在古时候,很多人会误以为是凤凰。也就是为什么会有人拿鸡和凤凰来对比较了,因为确实是有点相似。
拔下来的羽毛可以不用丢,倒不是用来做什么枕头,而是用那些比较长的羽毛,制作成毽子。拿到镇上卖,应该是可以卖给那些富家公子的。
陆明非在一旁看着,想上前帮忙,但是又不敢。他没有做过这种活,所以看起来一切都很新颖。
野鸡被扒的一干二净,内脏也掏了出来,处理干干净净,鸡肉看起来很紧实,没有那么肥。
因为调味料并不多,家里的菜也不是很全,所以林锦玉直接就是往砂锅里放了葱姜而已。保留最原始的味道,加入山泉水后更加的鲜甜。
以后要是挣了钱,她倒是想往里面加点党参进去,也能补补身子什么的。
小炉子上煨着鸡汤,大锅灶上也冒着热气。人是铁,饭是钢,一顿不吃饿得慌,所以饭菜肯定是要做的。
陆明非一边烧柴,一边在心里斟酌着说辞,抬眸看了一眼表情认真的林锦玉,他又忍不住低下了头。心脏跳的有点快,也不是害羞,纯粹就是紧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