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七章 杀人好地方(第3页)
“是啊。”柳景辉叹口气:“本来在野外,尸体和现场的保存条件就很差。被人来围观以后,再做二次现场,三次现场的时候,条件就更糟糕了。偏偏一次现场还是当地派出所做的,活干的非常糙……”
江远莫名的抽动了一下嘴角,坦言道:“我以为你不在乎证据的。”
“推理也得有基础的。”柳景辉猜得到江远对自己的评价,并不在意的样子,继续道:“总之,事件发酵以后,引起了省厅的关注,后来调派组织了比较精干的队伍,最后确认了死者的身份是李三秋,跟野人什么的毫不沾边,但到这个时候,驴友和那些野人迷们,已经不相信公告了。反而引起了李三秋的读者,以及文化媒体的关注。”
江远在只容一人的小道上艰难行走,喘着气道:“所以,你是指望我能找到什么?”
“最好是指纹。”柳景辉笑了一下,又道:“我知道你做现场勘查也很厉害,曾经通过复勘,破获了一起命桉,若是能复勘到什么线索,也不错。退而求其次,看看有没有微量物证能用。”
“唔……那到了地方,试试看吧。”江远应了下来。柳景辉提到的,都是他目前擅长的技能,老实讲,运用这些技能来破桉,江远是不反感的。
柳景辉也点点头,不再说话,以节省体力。
自村子往上200米的海拔,他们就深入到了纯粹意义上的深山老林了。这里,树高且觅,有藤蔓纠缠错落,深草或其他不知名的植物试图塞满剩余的所有空间,仅有的小道也被淹没了大半,使得向导不得不挥舞着柴刀来开山。
蚊虫、蛇虫等等人类不喜欢的小东西到处都是,很快就让人免疫了。
即使道路条件如此艰难,几人所走的位置,依旧称不上原始森林,这里还是几十年前砍伐过后,重新长出的次生林。这从周围明显的优势树种看得出来。
江远一边观察,一边默默思考着。
野外的犯罪现场调查,与城市里的犯罪现场调查截然不同。在城市里,一腔热血撒出来,十年后做现场分析,都能轻易的测出来。但在野外,只要十天半个月的功夫,血迹就会消失的干干净净。
蚯引、蚂蚁、微生物,各种人类熟悉或陌生的家伙会钻出来,喊一声“老板大气”,转身就走。
同样的道理,dna之类的技术,在这里很难有用武之地,一坨精斑喷地上,保存时间不会比保质期长多久。也就是烟头针管这种传统卖自己的笨贼专用品,才有一点点的价值。
而在城市里超难处理的尸体,在野外也都保存不了太久。野猪,熊,以及微生物们,很容易就将尸体啃食的干干净净,埋葬这种行为,在野外反而是有利于尸体保存的。
可以说,在这里,人丢了就是丢了,能不能找回来,全凭运气。
甚至尸体能不能被发现,都要凭运气。就像是今次的吴珑野人桉,若不是正好有个驴友上山,正好深入到了李三秋的隐居之所,还正好选择在那里休整了两天,都很难发现尸体。
江远想到这里,不由看了看前面的柳景辉。这家伙,估计也是有类似的怀疑,说不定,还想着要寻找更多的尸体吧。
就像是一只老虎轻易的吃到了人,就会将人列入食谱,尝试着吃更多的人;一只鲨鱼轻易的吃过了人,就会将人列入食谱,尝试着吃更多的人;一个人如果轻易的杀死了人,且不受惩罚,也会将人列入名单,而不再心存禁忌。
吴珑山,着实是个杀人的好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