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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写的自传不可能是悲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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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章 “嘲讽”技能满级(第3页)

相对于第一种来说,这种就上档次一些了。

至少人家做了“风控”和“合规”,还给手底下交五险一金,明面上你都挑不出什么毛病,别人还得夸你帮忙降低失业率,提高了社会治安。

至于第三种呢……就是比较神秘的“带头大哥”了,懂得都懂,此处不表。

胡大志一伙无疑就属于第一种了。

也就是通过泼油漆砸玻璃等等“不给糖就捣蛋”的无赖手法,让酒吧老板花钱买清静的。

这种手段,一般针对的也都是没什么实力,单独运营的个体酒吧或者ktv。

如果是大牌酒吧,则很难被这样的混混团体拿捏。

因为品牌大的酒吧有钱!

你想每个月分走他50万?信不信他可以直接告你敲诈,然后马上拿100万送你进监狱?

地心引力的老板显然没有这样的实力和魄力,自然也不敢得罪胡大志这群地头蛇。

“嘿嘿!不妨告诉你们,别说一个经理了,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见到我老大,那也得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大志哥。

今儿你们要是不给这个面子,那恐怕你这乐队,以后也别想在这个酒吧继续唱歌了!”

唇钉混混得意洋洋,将一个狐假虎威的小人形象演绎的淋漓尽致。

“海棠姐,我们怎么办?”

乐队成员有些害怕的靠向她。

林海棠皱着眉头,却是没什么慌乱的神色。

她看向酒吧经理。

“卢经理,这么说,我们要是不喝这杯酒,你就要解雇我们?”

卢经理顿时是一脸为难,好言相劝道。

“林主唱,不过是喝杯酒而已,也不是什么大事,不如……”

“喝杯酒不是什么大事,但是被人强迫喝酒就是大事,我们不接受这样的人格侮辱。”林海棠却是斩钉截铁道。

“另外,我们和你签的是演出协议,按照合同,你们有义务保护我们在演出期间的人身安全。

现在有人要强行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,如果你纵容包庇,就视同违约。

我们有权立刻解除与你们的合作,你们也必须按照协议向我们赔偿违约金。

如果我们的人身安全在酒吧内受到侵害,那么我们将保留起诉酒吧的权利。”

卢经理愣了一下。

没想到这乐队主唱这么强硬,压根没有丝毫妥协的意思。

却见林海棠又拿出手机,看向唇钉混混几人。

“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公众场合调戏妇女的,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罚款。

如果是涉嫌公共场所强制猥亵妇女罪,要根据犯罪情节追究刑事责任,最严重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