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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知秋虞采薇小说叫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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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2章 录歌结束(第3页)

萧杰与一名带年龄看来比他长几岁的中年人正在交谈着什么。

“杰哥,文哥!”萧杰经纪人打断两人,将手机递上。

屏幕中显示的,正是《汉帝王朝》刚发的那条微博。

“孙磊吗?”萧杰看了之后一愣,冷哼一声道:“不要我这个新晋天王唱,找了个过气天王?”

“真搞不懂他们怎么想的。”

萧杰身旁的中年人好奇拿过手机看了一眼,倒是若有所思点点头。

“那首歌...可能孙磊唱的确比阿杰你更合适。”

萧杰脸一黑,没好气道:“Roman你揭我伤疤啊。”

被称为Roman的中年男人,正是萧杰的“黄金搭档”罗文。

罗文哈哈大笑:“实话实说,我们合作那么多年了,我比你还了解你自已的嗓音。”

“孙磊唱情歌没你好,但这种特点太鲜明的歌,你的确比不过。”

“不过他们选人的眼光也真毒辣啊,看样子已经在录上了?估计你前脚刚走,对方就有人选了。”

“应该是那个叶知秋。”萧杰说了一句,转开话题道,“话说,你改好没有?可别别人先发出来了,我们再发就成跟风了。”

“快了快了。”罗文脸色无奈,苦笑道:“我是快枪手,不是神仙啊,模仿也要时间的好不好,今天你加加班,应该可以录出来。”

“不过先说好,我自认歌曲质量比那首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差了一个档次,也不知道那个叶知秋的脑子怎么长的。”

“他年纪轻轻,怎么写得出这么气势磅礴的歌曲。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得了。”

回想起通过录音听到的那首歌,罗文还是惊叹无比。

萧杰沉默片刻,低声道:“差一个档次,也是精品,作为我的转型歌来说,够了。”

萧杰之前一直以情歌著称,年轻时被称为“情歌王子”。

但现在年龄三字头,虽然事业还在巅峰期,但再被称为“王子”已经不恰当,所以他一直想打破听众对他的固有印象。

这次的歌曲,就是那块砖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