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2章 做我女朋友吧(第2页)
我差点没把晚上吃的瓜给喷出来,顾言之要知道他才二十六岁高龄就被别人说老男人,肯定会气的吐血。
他的追女生的方法简单粗暴,我想应该有很多女孩子吃他这一套。
我拍拍他的手背让他放手:“朋友,你没戏。”
没想到他却握着不放,雪白的牙齿咬着下唇。
我想起了一个词,港台媒体很多年前用来形容一个美的很有特色的女明星的,叫做持靓行凶。
现在这个璞玉就有那个意思。
他觉得他长得帅,就能所向披靡?
这时,顾言之下车走过来了,他在我们身边站住,自然是看到璞玉握着我的手腕的手。
他笑了,轻轻地把璞玉的手从我的手腕上拽下来,顺便就把我拽到他身边去了。
“再见,小朋友。”他牵着我的手从璞玉的面前扬长而去。
我回头看,璞玉还站在他家的黑色雕花大铁门的门口,满脸都写着不服气。
“还看什么?”顾言之语气淡淡的:“再看人家小朋友就以为你对他有意思了,现在的小男生很自恋。”
“别一杆子打翻一船人,我家筱安不是那样的。”
“你现在都无聊到参加筱安的同学生日会了?”
“源于今天蒋子卿送结婚请柬来,我妈觉得我受伤了跟筱安讲,筱安也觉得我受伤了就带我来这里找存在感。”
“找到了吗?”
“有五个男孩子来找我要电话。”
顾言之笑了,我都看到他唇角的小涟漪了:“我从来都没低估你的魅力。”
“还有一个要我做他的女朋友。”虽然不靠谱,但说出来还是有点小骄傲。
毕竟,被一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小朋友看上,和被一个老男人看上是完全不同的感觉。
想起老男人这个词,我就想起了刚才璞玉称呼顾言之。
看着他俊朗的侧颜和光洁的额头,我忍不住哈哈大笑。
26岁就被人叫成老男人,记得前几天看娱乐新闻,一个三十加的来自湾湾的男明星还称呼自己我们男生。
真是人比人气死人。
我笑起来就没完,我把顾言之笑的也唇角上扬,他转弯的时候回头看我一眼,眉眼弯弯:“被小男生表白就这么开心?”
“你不懂我的快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