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迹
热血驸马主角李逍
登录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四十一章 用剑的男子最帅了!(第2页)

以前朱棣也尝尝晨练,冬练三九,夏练三伏。

不过现在事务繁忙,也就渐渐疏忽了。

“这李逍和家人相处很是融洽啊

朱棣心道:“高煦和高燧将来都能成为战场上的好手...李逍虽然练的晚,但天赋好,岂不是本王又多了一个得力干将?....不对,夫人已经严令禁止了让李逍上战场,还是作罢...”

朱棣暗道可惜,扬长而去。

...

永安阁楼上。

朱凝云的目光,始终停留在李逍的身上。

好帅...

跟李逍想的不差,朱凝云果真是喜欢使剑的男子。

剑,飘逸、灵动...帅气!

给女子一种无限瞎想。

加上诗词的加持,魅力更甚。

铸成星斗生光焰,化作龙蛇会屈盘。

丰城一剑阅千秋,跃跃寒光射斗牛。

气寒西北何人剑,声满东南几处箫。

这些诗词,都是写剑的,仗剑天涯...多么浪漫....

每个时代的女子都是一样。

在后世,学校中的篮球场,打篮球的男生,就是会比趴在带着眼镜看书的男子跟加吸引女生。

当然了,李逍虽然使剑现在,还有些笨拙。

但情人眼里出西施,现在李逍做什么,朱凝云都觉得好看。

而且,她在想...凭借李逍的天资,怕是用不了多久,就能使得一手好剑吧?

“郡主,好看吗?”

“好帅....小翠,你又讨打了...”

...
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