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迹
李逍朱凝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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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五章 枉费本王的良苦用心!(第2页)

更为关键的是,无论力道大小,线条始终差不多粗细。

她又不停地写写画画。

发现这钢笔,竟然不用蘸墨,能一直这样写下去。

“逍郎,这钢笔是你做出来的?”

朱凝云惊讶问道。

“嗯...”

李逍虚心的点了头。

朱凝云激动道:“若是此笔能够普及,对于大明朝来讲,这将节约多少纸张,也无需磨墨这些繁琐之事...”

李逍摇头道:“凝云...这玩意没法量产,我只能制作出一支出来

“那...真是可惜了

朱凝云爱不释手,又在纸上开始写字。

“夫君,我这字很丑啊...”

朱凝云发现自己用这种纤细的笔,都不会写字了。

“凝云,不如我教你?”

李逍嘿嘿一笑,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!

“伱教我...你那字...咦?”

朱凝云看向李逍写的字,竟然如此好看,愧疚道:“原来逍郎的钢笔字写得这么好看,只不过不会毛笔字罢了

李逍的钢笔字,就是正楷,十分漂亮。

这样一来,两人几乎相反了。

“夫君,你这是摘抄这些文章吗?”

朱凝云又发现了,李逍桌面上的钢笔字,是抄的那些扭扭捏捏的毛笔字写的文章。

“嗯,这些是我以前在老家写的

“现在来了这边,我想用好一些的纸张抄录下来

“免得时间长了,遗失掉了

李逍将文章拿了出来,差不多有一大摞。

这些都是以前自己在大树口村里面写的...红楼梦!

没错,那时候的李逍想要在历史上留下些什么,另外赚点钱。

作为文科生,四大名著他都很熟悉。

但三国演义、西游记、水浒传都是明朝出现的小说。

于是乎他便开始根据回忆,写出自清朝的红楼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