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 突袭(第4页)
像方才,临急遇敌,自己只能勉强保住自身,连坐下战马都被人给射杀了。
反观阿史那道真他们,不但第一时间散开,而且还可以对敌人反杀。
这种天生的嗅觉,真的没处说理去,人家自小在马背上长大,许多东西,都像本能一样,是融到骨血里的。
正因为如此,大唐虽然也有铁甲精奇,但还是大量吸收这些归化兵,参与到作战中。
大量用他们充任骑兵先锋和斥侯。
待苏大为将那名箭手绑在马背上,这才注意到,阿史那道真的马上,同样绑了一人,看模样是被足绊套中。
足绊,就是一个绳套,也就是草原胡骑常用的套马索。
也是骑兵常备之物。
唐骑里,用足绊最精熟的,还是这些突厥人。
在疾驰的奔马中,可以飞索出去,精准的套中野马,或者想要捕获的敌人。
阿史那道真一直是不苟言笑的,配合着他高鼻深目,看起来甚为冷酷。
不过此时,看到苏大为活抓了一个敌人,突然,从他冷冽的脸上,嘴角微微翘起:“队正,你刚才的临敌反应,做得不错,我们草原汉子最敬佩强者。”
说着,他伸出右拳,对着自己胸口捶了两下。
这是表示对苏大为的认可。
苏大为苦笑着摇头:“有机会,还得向你学一下,刚才事发突然,跟平时的训练完全两回事,我只能按着本能去做,完全没法对其他斥侯进行组织,幸亏这次有你。”
阿史那道真咧嘴笑了笑:“你的身手很好,我也很佩服。”
苏大为这才发现,这家伙不是不爱笑,而是一笑起来,便破坏了原先的冷峻感,显得有些傻乐,难怪平时总是板着一张脸。
“队正,伙长,前面有发现。”
四散的斥侯有人回报。
苏大为与阿史那道真对视一眼,收起了笑容,大家一起驱马向前。
大约一个时辰后,唐军大帐中,苏大为接过苏庆节递过来的热毛巾,擦了把脸,道了声谢。
帐内灯火通明。
程处嗣早就没了睡意,披上一身衣甲,在桌案前正襟危坐。
苏庆节也是一样。
来到军中,他们在长安时的那些纨绔贵气全都收了起来,取而代之的是谨慎,严肃。
“袭击你们的是什么人?是突厥侦骑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