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2章 熟悉(第2页)
只不过以前魏南风太看重家族的利益,为了能够更好的帮助家族获得更大成就,和唐氏国际联姻,毫无疑问是最优选择。所以,他才同意了家族长辈的安排。
不管是否想和唐仲薇结婚,最起码现在,魏南风是不想在她面前丢人的。
既然唐仲薇说了,魏南风也不怯场,他从茶杯中捻起一点茶水,也不多想,伸手在桌子上写下一行字。
江东子弟多才俊,卷土重来未可知!
这是唐代杜牧的《题乌江亭》所出,写的自然是西楚霸王的事情。
那位楚霸王的失败,令世人惋惜,在很多人心中,他才应该是真正的帝王,而非一个小小亭长出身的刘邦。
江东子弟大多是才能出众的人,若能重整旗鼓卷土杀回,楚汉相争,谁输谁赢还很难说。
魏南风现在的情况,就几乎与西楚霸王一样,只不过他是被人谋杀,楚霸王则是自刎。
另外,他比项羽多了一次卷土重来的机会。
只不过想杀回魏家,并非容易的事情,成与不成,皆在两可之间。
并不是你有信心,就一定能够成事,魏南风只是做好了不成功则成仁的心理准备而已。
唐仲薇和魏佳明看去,都很是惊讶。
这字龙飞凤舞,铁画银钩,端是一个苍劲有力。明明只是茶水,却不弱于上好笔墨的效果。
这说明,魏南风对于笔力的把握,已经到了一个很高的层次。
整个魏家,也许只有常年书写的小叔才能与之相比。
“这字好!跟我三哥比都差不多了!”魏佳明看的两眼放光,道:“赵哥,你可真是厉害,围棋写的好,字也写的这么好,简直就是跟我三哥一样的天才啊!”
唐仲薇看着桌子上的字没有作声,每个人的字,在细节方面都会有所不同。根据个人的性格,长期练习的成果,最终会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。
魏南风的风格,是那种非常强势的,做人如此,做事如此,写字也是如此。
一笔落下,仿佛要印入大地三尺,一笔勾出,又似要将苍穹撕裂。
他的字体中,充斥着难言的霸道,那种气势,哪怕是个普通人也能感觉的到。
这行字,唐仲薇越看越觉得熟悉。
如果换成平时,她肯定会反驳魏佳明的话语,没有人能跟自己的未婚夫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