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4章 洛奇的来历(第2页)
”我不是相信他,我就是想不出岳航这么做的动机是什么?“其实陆清清也怀疑过岳航,但只是一瞬,她就把他排除了。
盛明羲气得脸都快抽了,陆清清一定是钻了死胡同。
”他当然是想让你帮他摆脱跟梁贝儿的婚事,又想用舆论把他和你绑在一起。“盛明羲看白痴的眼神看着陆清清,他都不知道他智商超两百的人,怎么会看上这么个笨丫头。
那么明显的事情,她就是看不出来。
……
昏暗的酒吧包间里,岳航一杯接着一杯地灌着酒,坐在他旁边的是痞帅痞帅的洛奇。
他把头发剪成了板寸,颜色染回了纯黑色,耳钉项链全部都摘了,纹身也洗了。一夜之间从一个古惑仔变成了职场精英。
“航哥,别喝了,一会我送你回去吧。”洛奇说道。
“我哪也不去,你再陪我多坐一会儿。”岳航拉住洛奇,他还不太习惯他的转变,“你怎么把头发剪了?”
“陆清清说我不像好人,总躲着我,我就剪了。”洛奇嬉笑道。
洛奇是个孤儿,六七岁的时候被一对美国夫妇领养,大概十三岁的时候被查出癌症,一直做抗癌治疗,期间他认识了同患癌症的霍莎莎,两个人同命相连,相互鼓励。
但最后洛奇抗癌成功,存活了下来,而霍莎莎却离开了人世。
在霍莎莎抗癌期间,岳航一直陪在身边,跟洛奇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。
“清清和莎莎真不一样,莎莎就喜欢你那杀马特的造型。”岳航想起霍莎莎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
“她俩只是长得一样,脾气性情都不同。”洛奇想起了陆清清看着他那一脸嫌弃的表情,突然笑了。“我觉得陆清清更接地气,更像霍家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