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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八十三章 香火袅袅(第5页)

    书院黯然了许久,终于有一天,圣人离开书院,一月之间,接连打得两位元婴一位玉璞境鼻青脸肿,听说每次到最后,这位儒家圣人都是一边往人家脑袋上敲板栗,一边大声质问现在通了没有,对方三人当然只好说通了,结果圣人次次回复你通个屁!

    传为笑谈。

    而狮子峰的山主,则是那位鱼凫书院圣人难得看顺眼的地仙之一。

    只不过这些顶层内幕,小小书童终究是接触不到的。

    到了狮子峰山脚的山门,书童想着既然到了这里,好歹去跟人家讨杯茶水喝,可公子又犯犟劲了,与那对夫妇和年轻女子说了一句送君千里终须一别,便带着他掉头走了,小书童委屈得又差点满脸泪水。

    在外边逛荡了小半年,打道回府是好事,可是走得一点都不豪气啊。

    登山之后,妇人与女儿窃窃私语,叨叨了好些,无非是觉得这位富家子弟蛮不错的,待人和气,模样也不俗,而且一看就是读书人,比起林守一董水井那半桶水,瞧着就要更有学问。可惜她那个女儿,既不点头也不摇头,气得妇人拿手指戳了一下女儿,笑骂了一句不开窍的蠢丫头,大概已经不能算是少女的她,柔柔而笑,从小到大,历来如此。

    从来不生气,没有大笑过,除了那个名叫李槐的弟弟,对谁都不上心。

    妇人就经常说她是软面团,谁都可以拿捏,以后嫁了人,是要吃大苦头的。

    当然,妇人最主要的意思,还是觉得女儿这么软绵绵的性子,以后嫁为人妇,肯定无法持家,镇不住夫家人,那还怎么补贴弟弟

    妇人的偏心,从不掩饰。

    好在妇人的丈夫,名叫李二的粗朴汉子,倒是从来不会重男轻女,儿子女儿,都宠着。

    只可惜他在家里地位最低,说话最不管用。

    而李柳大概就是天生逆来顺受的性子,没觉得有什么不对。

    这次妇人听说这个什么狮子峰的当家人,跟自家男人那个窝囊师父有些关系,男人保证到了这边,一家三口肯定不愁吃喝。一路颠沛流离跨洲过海的妇人,这才少骂了杨老头几句,觉得李二给他当了那么多年徒弟,总算有丁点儿用处,不然她下次回乡见着了杨老不死,非要天天堵在药铺后院门口,骂得那个老东西每天不用洗脸。

    妇人走着走着,没来由想起了无人照顾、肯定是在受苦受累的宝贝儿子,便来了气,拧了一下身边女儿的胳膊,那个姓氏古怪的公子哥,怎么就不好了,你就没有想过嫁了他,咱们就不用在这啥狮子峰看人脸色了,让那姓司徒的,先八抬大轿娶你进门,然后咱们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搬进他们家,再赶紧把李槐带过来,一家四口,就算团圆了。

    李柳笑了笑,眉眼弯弯,似乎在认错求饶,又像是在撒娇。

    妇人最受不得女儿这副模样,便消了气,又拧了一下李柳的胳膊,只是这次下手的力道便轻了,你个没良心的,也不知道心疼自家弟弟,我算白养了你这么多年……

    说到这里,善变的妇人又开心笑了,伸手轻轻捏了一下女儿的脸颊,臭丫头的模样,是真随我,瞅瞅,这小脸蛋,多俊多俏,都能捏出水来了。

    背着个大行囊的李二咧嘴笑着。

    可是妇人又有些哀愁,好不容易熬到杏花巷那个老婆娘死了,泥瓶巷的狐媚子也搬家了,要是不用离开小镇,该有多好,已经没人吵架吵得过我了。

    这一路北行,走得战战兢兢,妇人只觉得自己空有一身好武艺,而无半点施展之处,实在是可惜。

    李柳的娇俏模样,不一定随她娘亲。

    可是李槐的窝里横,肯定是随他娘亲。

    狮子峰山顶,山主陪着一位富家翁模样的老人,后者油光满面,如果不是出现在这里,不是有一位地仙修士恭敬作陪,多半会被误认为是山下市井的某个小店铺掌柜,或是那种鱼肉乡里的乡绅老爷。

    体态臃肿的老人手腕上系有一根碧绿绳子,啧啧道:杨老先生真是心胸开阔啊,换成是我,这种碎嘴婆娘,早投胎个千八百回了。

    这位富家翁旁边的老者,则仙风道骨,符合市井百姓心中的神仙形象,听闻这位客人的调侃,并未搭话,只是礼节性微笑。

    胖老人笑眯眯问道:不说那废物金丹,只说像你这样的地仙,骊珠洞天最近千年,大概走出来多少个如今你我是盟友,这点小事,不至于藏藏掖掖吧

    老仙师微微躬身,歉意道:曹大剑仙,恕晚辈不能多言。

    原来这位富家翁,正是按照契约,前来担任李柳护道人的婆娑洲剑仙曹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