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章(第2页)
谢飞白也盘算起了要不要向父亲、爷爷他们寻求帮助。
一行七人走出驿站,独特的装扮,立即引起了所有路人的注意。
“这什么审美啊?竟然把屎黄色的披风披在身上,好丑。”
“但不得不说,他们这样还挺惹人注目的。”
“真是七个怪人。”
虽然青弦他们在飞鸿城时,以这身装扮,名声大噪,但他们只参加了一天的竞技赛,在战力榜上的排名十分靠后,淹没在数不清的战队名中,所以来到另一座灵城,没人认识他们。
青弦几人已经习惯了穿着这身,被所有人嫌弃,甚至看久了,他们觉得还挺好看的,也因此哪怕行不规不在,他们还是选择了以这身伪装自己。
季殊厌看向周围对他们指指点点的人群,扬着眉道:“你们审美才有问题,这多独特,多好看啊,你们觉得丑,那是你们眼睛不好。”
“你们不喜欢金色吗?”兰斯看向一个人,真诚发问。
那人的目光落到兰斯穿着的金色披风上,满眼都是嫌弃:“不喜欢,丑得独特!”
兰斯拿出一枚金灵币,夹在两指之间,举到那人面前,金灵币在阳光的照射下,泛起金灿灿的光,映入那人眼中,看得他眼睛都直了。
兰斯此时笑着问:“那现在呢?”
那人沉默了。
“看吧,就说你们审美有问题,金色才不丑,丑的是你们对金色带有偏见的狭隘的心。”兰斯愉悦地笑道。
这一早上因为得知全火焰城的人都在打青弦灵骨主意的闷气,终于得到发泄。
青弦也不由被他们这番话逗笑。
圣火竞技场距离他们暂住的驿站并不远,所以没走多久,他们就来到了圣火竞技场的大厅。
大厅正中央最显眼的位置,是两道光柱,上面浮现着一行行小字,左边为个人战力榜,右边为团队战力榜。
个人战力榜的第一名,依旧是欧阳承礼,他现在的个人积分已经累积到254万。
第二名用的是代号——“不想当第二的老二”。
个人积分为241万。
第三名同样是代号——“榜一让我坐坐”。
个人积分为235万。
第四名是青弦他们熟悉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