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七章 他如神明(第2页)
子对父是孝顺了,父杀人,所杀之人还是自己的母亲,但子对母亲呢?母亲被杀,子不为母报仇,不去告发父亲,这难道不是不孝?
父杀母,包庇父是孝道,告父是不孝,无论怎么选择,都成了众人口中的不孝子。
顾景熙看了她一眼,轻声问:“夫人是不是觉得荒谬?”
孟瑾瑶反问:“难道夫君不觉得荒谬?”
她说着,深吸一口气,语气越发激愤:“父杀母,子告父,本就是出于对正义的维护,对母亲的维护,最后却得了不孝的罪名。母亲十月怀胎生下他,他看着父亲杀了母亲,还包庇父亲的话,那他仍是不孝子,这区别在于,他不说出去没人知道而已。”
顾景熙附和道:“我也认同夫人的说法。”
孟瑾瑶幽怨地瞪他一眼:“那你还判杖二十,徒三年?”
顾景熙回道:“我是那件案子的主审官,却不能无视律法,我觉得不能这样判,但律法却规定这样判,即使我判他无罪,上头审核时,也会推翻我的审判。执行杖刑时,私下吩咐了动刑的人放水,是我当时唯一能为他做的了。”
听罢,孟瑾瑶再次陷入沉默,忽然发觉自己不该怪他,眼含同情地觑了觑他,感觉他当初内心也是煎熬的,觉得不对,却不能扭转局面。
顾景熙将小姑娘的神色变化收入眼底,勾唇淡笑,小姑娘还是很心软的,方才对他的做法心生恼怒,现在又同情他,他再次启唇道:“不过,同样的案子,我已担任大理寺卿,因查一件案子路经苏州时遇上了,同样是父杀母,子告父,但结局却不一样。”
孟瑾瑶一听,蓦地抬头看他,眼神在看到看到他嘴角笑意的那一瞬亮了,忙问:“那件案子结局如何?”
顾景熙娓娓道来:“同样是父与母发生争执,争执过程中发生打斗,父进厨房抄起菜刀,砍母十五刀,母当场身亡。子回到家中时,发现母亲命丧当场,父亲手持菜刀,当即就喊来左邻有舍将父亲抓起来,最后子状告父杀母,人证物证俱在,父被判处斩刑,但子被判无罪,并无不孝行为。”
结果是自己想要的,但孟瑾瑶又觉得不是很满意,提出了质疑:“那你第一个案子怎么就不能这样判?既然第二个案子能做到,第一个案子为何没有努力做到?”
顾景熙回道:“那也是有原因的。”
孟瑾瑶听后茫然,费解地问:“都是差不多的案情,因发生争执,最后杀妻,能有什么原因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