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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年我曾错入风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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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零二章 但愿人长久(第3页)

蒋相思对着蒋升平抛去个别有深意的眼神,蒋升平蹙眉怔了怔,明白过来后脸红得那叫一个帅气。

蒋相思觉得,人真的要服老,她和老公才三十多岁,做完就要睡觉,真的没力气动弹,看看弟弟和橙橙,照样吃喝。

蒋华东和程毓璟斗了一会儿内力都有点饿了,他拿起筷子吃了几口菜,终于在保姆出神入化的厨艺中忘掉了薛宛做菜那梦魇般的味道。

他看了一眼蒋升平,忽然想起来什么,对薛宛说,“我这个周五要去海南出差。谈一笔数额较大的生意。”

薛宛拿着筷子的手一顿,“出差啊,要多久。”

蒋华东思付了片刻说,“一个星期。不过我会尽量早点回来。”

他说完后看了一眼薛宛凝重的脸色,还有因为不高兴蹙起的眉头夹起来的皱纹,他嗤第一声笑出来,蒋华东年轻时候真的没想过,有朝一日薛宛老了也这么可爱。

男人大约都不喜欢苍老女人的脸,因为岁月是这世上最无情的东西,它给予的年轻和衰老是两个极端,当一个男人见证了你最美貌年轻的模样,就会在你改变时惊讶而惶恐,这种惶恐来源于他对生命流逝的敬畏,也来源于他本身对于美色的高标准。

蒋华东同样喜欢美貌的薛宛,如果她没有苍老,他永远无法在心里做比较,但此时他清楚明白,他爱的是薛宛全部,哪怕她头发全白,皱纹弥漫在整张面孔上,他眼中在凝视她时仍旧会发出亮光。

这种亮光是因为爱情。

他放下筷子伸出手捏了捏薛宛的脸,他眼睛虽然带着几分上了年纪的浑浊,但还是如年轻时候那样深邃,仿佛蕴藏着一个巨大的漩涡,他语气很无奈说,“如果你受不了和我一个星期不能见面,我把你一起带着。”

薛宛没想到他在餐桌上就做出这样不正经的动作,孩子们还都在看着,这像什么话,薛宛没好气的拍掉他爪子,“有话好好说,别动手动脚,不害臊。”

蒋相思和蒋升平低垂着头,都忍不住发笑,程橙橙满眼羡慕,再看一眼木讷的蒋升平,绝望得叹了口气,这辈子大约自己是熬不出头了,她怎么会喜欢上这样一块榆木疙瘩。程毓璟心底冷笑一声,老东西,竟敢给我上眼药。

他用筷子夹了一块鱼肉,小心翼翼剥掉其中的刺,转头望着冉倩,将鱼肉递到她嘴边,“张嘴。”

冉倩先是一愣,接着受宠若惊的张开嘴,她咀嚼两下后对程毓璟说,“你吃多了?”

一桌子的人都看过来,脸上表情各异,冉倩是个活宝,年轻时候倒追程毓璟,闹出了不少笑话,活脱脱的欢喜冤家,二十多年过去了,本以为程毓璟以静制动能把她改造成端庄贤淑的豪门太太,不想两个人性格差异越来越大,程毓璟愈发老练腹黑,除了在蒋华东这里栽跟头,基本上都是他算计别人,而冉倩愈发的让他头疼。

程橙橙在他书房里询问公事棘手的难题时,总共才待了不到半个小时,冉倩上窜下跳,一会儿送牛奶一会儿拿水果,一会儿干脆把织了一半的毛衣拿来,盘腿往沙发上一坐,笑眯眯的哼着歌,程橙橙都觉得脑袋大了一圈,程毓璟却非常冷静的看着文件,她忍不住问他,“爸,您怎么能受我妈一辈子的?这太高科技了吧。”

程毓璟扫了一眼打扮幼稚的冉倩,他并没有烦,反而觉得很温暖,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真的和她过了一辈子,他原先最不喜欢这样一无是处的女人,她不够漂亮,身材普通,脑子笨,又特别爱闯祸,不如薛宛聪慧温柔体贴懂事,冉倩有时候连点女人味都没有,睡觉说梦话,对于爱吃的东西也很没出息,经常撑的打饱嗝,但程毓璟渐渐习惯了她,也觉得真实不做作的她很可爱,不管在哪里心里总牵挂着她,听她叽叽喳喳吵闹,会忽然觉得一颗心落了地,有了家。

习惯真的是很可怕的东西。

这顿团圆饭虐死了蒋相思这个老公不在身边的已婚女魔头,三对啊,两对老的一对小的,男的给女的夹菜,女的给男的擦嘴,就她自己一个人往嘴里不停的塞,连比放屁都找不到搭伙的。

忽然想到了刚子。

顾升死后,刚子就消失了。

蒋相思记得二十多年前的小玉玺,也是在刚子怀里长大的。他打架很厉害,许多人都怕他,脾气横,瞪眼能吓死街上的狗,但他对自己总是非常纵容,给她偷着买糖,让她骑在脖子上看猴儿,比所有人都高,一眼就能看到最远处。

他带着她去农家乐抓鸡,被搞得像逃难回来的流浪汉似的,她把啐了痰的水给他喝,然后捂着肚子大笑看他气得头发都炸了毛。

她把所有坏心眼都用在了刚子身上,可她没有来得及孝顺他一天,就这样散落天涯,再也不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