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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年我曾错入风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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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 不对劲(第2页)

我吐吐舌头,转身对保姆说,“东西啊,不用你啦,我明儿上班去,麻烦程总绕路送我一程,自己提来就成了,有好多虽然看着不值钱,都有意义,我一样也落不下,难度系数高,怕你做不好我还得去,也麻烦。”

保姆点头应下了,程毓璟又说,“你喜欢吃什么菜,一并告诉她,以后每餐,都记得加进来一二。”

我翻着白眼想了一会儿,报出了几道便衣精致又好吃下饭的川菜,保姆一一记住笑着说了好,转身进了厨房。

我蹲在程毓璟身前,对他说,“程总,话要说好了,我就住到胃口彻底好了那天,再不能留我了,男未婚女未嫁,我可不想被周小姐误会了,那我的工作丢了,我岂不是要去哭鼻子。”

程毓璟思索了片刻,“你很怕她,那晚在卫生间她为难你,为何不告诉我。”

“她在捍卫爱情,排除异己,有何不对?”

他笑了笑,手指戳在下颔处,目光迷离的看着我,“自然不对,因为我从未承诺过,一定会娶她,我们彼此都在考察阶段,我在她那里,通过了丈夫的评判,显然她在我这里,还没有,程氏集团有今天,靠着我一步一个根基打下来的,并没有依靠任何人,我不会因为利益的交叠,而非要以婚姻来奠基,从前比较困难的时期都没有,现在更不需要。如果说和她的订婚,是因为考虑到了我的年纪,需要一个妻子,对我的父母也有所交代,那么现在,我觉得我似乎遇到了更适合的人选。”

他说完再次将目光投向我,我心里又咯噔一下,我飞快的直起身子,害怕他再说下去,我们都下不来台,我立刻打断道,“我有点困了,我去补个觉。”

我转身往楼上跑,他在我身后出声提醒说,“晚饭我会叫你下来。”

我跑进了客房,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,我觉得,和程毓璟再待下去,我的心脏病肯定要复发了。

对,我有心脏病,不是很严重,但却是先天的,正因为这个缘故,我那残忍而贫穷的父亲和母亲,在我尚在襁褓中时,就不止一次扔了我,福利院、医院、敬老院、所有能出现好心人的地方,他们都尝试过,但无一例外,世俗的人们看到我是个小女孩,又瘦巴巴的,毫无领养价值,便都看过就离开了。

他们更加肯定,我不讨人喜欢,养了也是白白浪费金钱和精力,在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,将我彻底遗弃,辗转中,我遇到了在老家生活的姨父姨妈,他们见我可怜,又恰好没有孩子,就把我带回家了,在我三岁之前,我也曾拥有过特别美好的童年,无忧无虑简单快乐,而直到三岁半,姨父姨妈也有了自己的孩子,我的地位就一落千丈。

血浓于水在任何人身上都是改变不了的,似乎除了我父母那么心狠,但我也理解,他们更多是无奈,如果我是富二代,是大千金,养我一个不多,他们不会抛弃我的,但资本家距离我们家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,一个月微薄的薪水尚且不够吃饭交租的,也就只能舍了我这个毫无价值只能张口要饭的小累赘。

时至今日,我都没有怪过任何人,只是命运对我的磨砺罢了,我现在有不少积蓄,有蒋华东那样的男人爱着我,虽然不能在一起,可我依然觉得温暖无比,这种被爱的感觉,我二十岁第一次真切的尝到。

但我更加理智,我想要依靠自己,并且我能做到,所以我没有脑袋一热选择了跟随一个养我的男人,从而搭上我一生的骄傲。

我,薛宛,是一个特别搞笑而奇葩的矛盾体,我自己都很厌恶我的不识抬举,可我又做不到改变什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