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3章(第1页)
虽然这些诗不是他作的,但他敢说,他现在抄录出去,他肯定也跟着出名。
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来找他寻求这些抄录的诗。
“就叫《锦瑟》吧!”曹翊又是‘思考’了一番才道,实际上这首诗在中国唐朝的时候就叫《锦瑟》了。
余舟跟他手底下的陈国仕子才俊们的脸色则很难看。
他们精心准备的题材,居然被曹翊秒杀。
他们来之前早就派人暗中擦过,得知宁国的仕子文人当中,即便就是号称第一才子的顾辰彦也不过如此。
没成想来到现场之后,却杀出曹翊这个他们意想不到的超级黑马来。
接下来的题材比试中,不用想,他们陈国也是完败。
败的体无完肤,他们的诗跟曹翊‘作’的诗比起来,完全没有任何可比性。
如果用布料来比喻,简直就是麻布跟绫罗绸缎间的差别。
“属吏大人,还要继续下去吗?”见到余舟跟陈国的仕子们难看着一张脸。
宁国的仕子们全高兴的问道。
这种伤口撒盐的味道太爽了。
“在作诗方面,我们陈国心服口服!”余舟只能道:“但接下来,我们还有东西想要跟宁国的诸位仕子交流!”
“我们陈国的古瑟,你们宁国的古筝,我们相互交流一下。”
“我们各自用古筝跟古瑟弹奏一首曲子,请大家欣赏一下,看看是你们宁国弹奏的好,还是我们陈国弹奏的好!”
“这......”顿时间,宁国的人为难起来。
大家都看向了玉红颜,因为是大家当中最为精通音律的了。
然而玉红颜也是皱眉,她是精通音律,无论古筝跟古瑟她也会弹奏。
可问题是她最为擅长古筝,如果只是比弹奏古筝的话。
她相信她不会输,因为曹翊虽然不肯把《汉宫秋月》与《渔舟唱晚》教给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