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离婚条件(第3页)
真心没经验。
见他这么恼火,她扯了一下嘴角,露出一抹缓解尴尬的笑容来,“离了婚,咱俩就没什么关系了,我再留在这儿,确实名不正言不顺,那我还是早点搬出去吧,不耽误你找下家……啊不是,是娶新媳妇。”
她就这么迫不及待,让他娶别的女人?
居然还笑得出来!
程锐终于忍无可忍,“谈到离婚,你就这么高兴?”
“我为什么要不高兴?”文殊兰一愣,“倒是你,看起来很不高兴?”
“你觉得我应该高兴?!”
“不应该吗?”
这段婚姻,他本就是被强迫的,他又那么讨厌她,能忍到现在才谈离婚条件,她都佩服他的忍耐力。
如今终于要得偿所愿,他要重回自由身,可以毫无顾忌跟他的青梅竹马在一块儿了,他应该高兴才对。
“你好像很生气,为什么?”
“你说为什么?!”
程锐拍案而起,“你觉得离婚对一个男人来说,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吗?!”
“你担心舆论问题吗?”
文殊兰觉得自己get到了重点,“80年代的风气,的确还很保守,但我记得1980年,感情破裂就能作为离婚理由写进《婚姻法》了,所以离婚是有法可依的,别人说闲话,那是别人是法盲,不懂法瞎说,再说嘴长在别人身上,怎么说是别人的自由,管不着,也没必要管,管好自己就行了,是吧?”
有理有据,令人信服。
甚至还反过来安慰他,他是不是该称赞她善解人意?
太可笑了!
程锐只觉得心头那股无名火,越烧越旺。
正如她所说,这桩名存实亡的婚姻终于要离掉,他该高兴才对,但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,只觉得无比烦躁。
一种被她抛弃了的烦躁。
“文殊兰,你凭什么跟我谈离婚条件?就算要离婚,也该是由我来提条件,轮不到你来说!”